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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措施的意见
索引号: 01526013-9-03_B/2017-0711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腾冲市政府办 文    号:
 

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措施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保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有关要求,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继续实行分管负责、挂钩协调、部门推进、乡镇配合的项目挂钩责任制和投资月调度制度,全力推进城市四项工程、新型城镇化、全域旅游、五网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含扶贫)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全力解决好征迁、前期、资金、项目接续等影响投资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保山市下达的增长16%196.2亿元的年度投资目标,力争突破200亿元大关;谋划、包装前期项目100项,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2017年市级预算安排3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推动全市项目前期工作。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市级产业基金项目,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对项目推进滞后的,约谈牵头单位和项目业主,督促整改落实;对因主观因素影响项目建设的,对牵头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处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政府督查室、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旅游发展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广局、规划局、工信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扶贫办、机场办、棚改办、园中园建设指挥部、各投资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广PPP合作模式

制定出台全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科学评估公共服务需求,运用规范的PPP模式,推动实施一批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积极谋划适宜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完善市级PPP项目滚动储备库和PPP示范项目库,争取一批PPP项目纳入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推介项目库和财政部、省财政厅示范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省和保山市PPP奖补资金,以及其他融资基金的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旅游发展局、教育局、文广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卫计局、各投资公司

三、发挥基金带动作用

积极推进2016年第三批6.2亿元专项建设基金签约和项目落地建设,加大16.52亿元的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10亿元的保山市金砖基金腾冲旅游基金等各类基金募集力度。准确把握中央、省、保山市基金支持方向,加强与金融机构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道路交通、棚户区改造、旅游、水利等重大项目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支持盘子。(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金融办、旅游发展局、财政局、扶贫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国资委、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计局、各投资公司

四、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继续落实好规模以上工业培育奖励政策措施。做好纳规企业摸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完整、规范地提供入库证明资料,加强对纳规企业申报入库的培训和指导,年内培育规模工业企业5户,实现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五、加快重点产业发展

制定出台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农特产品加工、新材料、信息、旅游文化和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抓好新上产业项目、新增投资计划、新增产能效益和招商引资。鼓励高新技术领域、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高的产业项目入驻腾冲边合区标准厂房,并享受相关租金减免政策。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产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局、文产办

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积极争取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市公共厕所等建设项目。建立多元化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模式,采取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开展城市道路、生态公园、河道修复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城市四项工程建设,老城更新方面:实施粮食局、四方块、全仁古街三个片区建设,确保完成棚户区改造1106套,统筹实施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燃气、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凤里片区评估和拆迁工作;抓好霁虹路、光华东路、东方路、华严路、文星路、华严北路、东园停车场、东升水果农贸批发市场、满邑农贸市场等项目建设。三山融城方面:启动东山5A级景区,来凤山和宝峰山4A级景区建设前期工作。万亩田园风光方面:调整田园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将市区周边传统村落建成星级农家乐和民宿客栈群体,实现一产、三产融合发展;一江两湖方面:加快推进大盈江、东湖改扩建工程,确保完成投资1.4亿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水务局、旅游发展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棚改办、城投公司

七、抓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

紧紧抓住腾冲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的机遇,按照“2017年启动新型城镇化建设,2018年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0年基本建成的总体要求,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切合腾冲实际的试点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建设。编制新型城镇化千亿元项目支撑盘子并加快前期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全年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积极搭建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平台,力争在土地、融资、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支持,全力推进试点县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金融办、国土局、各投资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推动特色小镇建设

准确把握省、保山市特色小镇建设标准,努力将和顺小镇玛御谷温泉小镇、启迪双创冰雪小镇申报创建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将银杏村休闲旅游小镇、高黎贡民宿小镇、高黎贡康养小镇、曲石原乡文旅小镇、猴桥口岸边贸旅游小镇申报创建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省以奖代补资金、市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小镇建设,全力争取保山市级以奖代补经费,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特色小城镇建设提供综合性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国土局、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好县域经济战役

严格执行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办法,实行指标季度分析制度,强化对考核体系中县域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保三大类15项指标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监测与跟踪,确保数据质量,力争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中位居前列,争取进入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先进县。加强对县域经济考核通报情况的跟踪对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全年实现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局、公安局、人社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局、环保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十、打好园区经济战役

加快推进保山工贸园区腾冲园中园项目建设,在土地供应、贷款担保、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全年实现园中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亿元以上。安排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入园企业补助、企业达规奖励、企业人才培训补助。认真贯彻《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入住园区,根据《保山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优惠政策。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统筹的发展方向,做好产城融合发展新文章。支持企业开展人才培训,提升入园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金融办

十一、打好民营经济战役

制定出台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意见。建立民间投资示范项目储备库,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继续实施市级领导挂钩服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列出企业问题清单,按照一企一策制度,提出帮扶措施。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积极筹集财政配套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培育力度。(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

十二、抓实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生态化、品牌化、市场化为引领,走高原特色区域化都市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提升粮、畜、油、茶、烟、果、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健康、冷水鱼等新兴骨干产业,壮大腾茶、腾药、腾油、腾鱼知名品牌。以极边乌龙茶、高黎贡山茶、驼峰茶业为龙头,做强腾冲茶产业。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保山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抓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县工作。树立互联网+公共品牌+农业企业+农特产品的营销理念,加快发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扩大产品销售。力争实现农业增加值增6%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

十三、抓实对外开放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工程技术、贸易、农业、林业开发合作等业务,带动中缅双边贸易发展。继续抓好资源型产品进口,扩大工程机械、建筑材料、日用消费品等商品的出口,抓好恒益公司、子云公司、盛鼎公司铁矿进口,力争实现进口额6000万美元以上。抓好地方产品出口,扩大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和各类生活日用品出口。加快推进口岸机场联检设施和滇滩通道建设项目,争取纳入省一口岸多通道首批建设试点。力争完成进出口总额1.9亿美元。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打造滇西跨境电子商务辐射中心。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翡翠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和阿里巴巴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做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持续推进精准招商、产业招商,建立完善项目库,确保全年签约引进项目15个以上,到位市外国内资金19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局、林业局

十四、促进社会消费增长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提高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力争2017年网络销售取得较大突破。重点建设1个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市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8个乡镇级和部分村级电商服务站及物流配送点、1个农产品质量信息溯源平台,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培育推广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培育力度,引导有关企业推进规模化经营。加强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发展趋势的跟踪监测,及时反映商品流通、市场运行和社会消费,鼓励限额以上企业突破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等瓶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局

十五、抓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加快推进全域旅游PPP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省级验收工作。加快景区景点提升和建设,启动和顺5A和北海湿地、云峰山4A创建工作,争取完成江东银杏村和极边乌龙庄园申报3A工作。积极开发体验式、参与式旅游项目,启动建设一批自驾游、户外运动漂流等旅游项目,丰富旅游产品。积极推进跨境旅游,启动腾冲边境旅游实验区建设。加强航线培育,争取开通直飞上海、珠海航线,力争2017年腾冲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100万人次。推进固东银杏村、马站和睦村、猴桥国门新村、中和新岐村等10个旅游特色村建设。力争2017年接待游客123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21亿元,分别增长16%21%。制定《腾冲市旅游品牌化发展实施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保障旅游品牌化发展工作顺利推进。对年内新获评国家5A级景区、4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公园的,积极协助业主申报保山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委政研室、国土局、环保局、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分局

十六、支持企业带动就业

继续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推进创业示范园、校园创业平台、众创空间建设,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有关补助。确保2017年打造1个省级创业园,争取补助资金100万元;建立校园兼职平台,学生实践平台,打造1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争取补助资金50万元。继续实施2017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有关补助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七、强化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

全面落实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行动计划,强化精准对接、政策宣传、集中转移、技能培训、跟踪服务。进一步支持园区企业招工就业,搭建园区(园中园)企业用工招聘平台,充分发挥每月28日腾冲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的作用,为园区输送更多专业人才,多渠道发布招工信息,促进更多的劳动力充分就业。积极开展就业前后岗位技能培训,确保企业所招职工能尽快适应工作;定期到园区(园中园)企业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促使企业用工更加规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继续降低商品房库存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保山市稳定房地产市场和去库存各项政策意见,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和落实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格条件前提下,房地产企业可申请调整未预售的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套型结构。分期建设已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对尚未动工建设的地块,允许调整为国家支持的新型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房地产项目未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商住比例。对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落实好《腾冲市农村居民及农民工进城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实施细则》、《腾冲市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宅居地退出复垦奖励实施细则》政策,鼓励农民或农民工进城镇购房,切实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支付能力。争取2017年去库存30万平方米以上,库存率同比下降25%(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继续加大降费减负力度

继续推进降费减负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政策,对国家明确的区间减税降费政策,力争执行上限优惠政策,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等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继续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加大农村信用社对农村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三农企业发展,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除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类外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服务收费、中介服务等收费以及建筑业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类保证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

二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取消各级征地管理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规定,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一律免缴,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时缴纳。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牵头单位: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积极配合做好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厂网分开,尽快促成电力市场化交易。稳步实施输配电价改革,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完善大工业用电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方案,电网企业同步开展用电优化服务,降低基本电费支出。2017年全市公共照明和非营业性旅游景观亮化工程用电按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价格执行。全市大工业用电基本电费由每月千伏安25元下调为20元,金属硅企业丰水期基本电费由每月千伏安10元临时下调为5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配合单位:腾冲电力分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二十二、积极实施社保优惠政策

对符合产业导向,在生产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继续实施降低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1.5%。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27%。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补助政策,帮助企业脱困,给予企业稳岗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地税局

二十三、缓解实体企业资金压力

推动政银、商银合作,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实体企业不减贷、不压贷、不抽贷。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放宽贷款期限,将知识产权、药品文号等作为抵押物,对有市场但缺资金的企业或企业优质产能进行封闭式贷款支持。激励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加大财政奖励力度,在保山市财政奖励基础上,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成功的企业奖励8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功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发行债券成功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本地企业上市或挂牌成功后,分3年按企业地方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县级所得部分)的额度补助企业,分3年按地方所得的增值税(县级所得部分)一半的额度补助企业,分3年按企业高管人员和工程师以上职称高级人才地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县级所得部分)的额度补助个人。加快推进融资担保公司成立,加快成立腾冲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探索推出林权+担保的林权融资新模式。将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由2%降至1.5%。实施以税定贷政策,由政府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银行给予实体企业前3年纳税总额的1/3贷款额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工商联、地税局

二十四、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法律的立、改、废和上级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按照省、市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强化中介服务管理,促进中介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张网一体化,加快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大数据平台。规范运行好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为投资者、审批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搭建一个高效、便捷、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编办、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政府法制办

二十五、加大政策跟踪问效力度

加大对本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完善全市稳增长政策月度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牵头单位于每月4日前将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不按时上报材料的部门将进行通报和约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监察局、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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