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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方案
索引号: 01526013-9-06_B/2017-0711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腾冲市政府办 文    号: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腾冲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腾冲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420 

 

腾冲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整体推进林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按照省、保山市关于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考察云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保山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对森林生态资源保护职责,大力推行“依法护林、依法守林、全民爱林”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市林区防控体系建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业科学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腾冲市“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佳斌 副市长

副组长:邓有文 市政府办主任

        李祖国 市政法委副书记

        柴 贤 市林业局局长

        郑兴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春杰 市森林公安局

成 员:陈昌波 市发改局局长

    李继才 市财政局局长

    赵国朝 市综治办主任

        毕 争 高黎贡山腾冲保护分局局长

        董诗向 市林业局副局长

    余明辉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马龙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董诗虎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推进“平安腾冲”创建活动下设办公室在市森林公安局,赵春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治理力度,拓展“双严”专项整治行动。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加强预警监测,做到依险而动、因险设防。从源头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安全、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战斗力,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查破火灾案件能力,实现火灾案件快侦、快破、快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80%以上。

(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森防方针,严格落实“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狠抓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提高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的检疫执法力度,有效打击违法调运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行为,科学防控外来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危害。创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制,采取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扼制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的蔓延,促进全市林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围绕基层基础整合资源积极调整优化林业系统现有资源力量,加强对森林管护队伍的统一调度、培训和考核。建立与其他涉林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推进涉林场所动态化管理。整合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资源管理信息数据,联网接入森林防火和重点区域视频监控信号。积极发挥社会主体作用,同步推进涉林经营单位和重点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加强林区技防工作。抓风险隐患强化整治持续开展涉林矛盾纠纷调处、林区缉枪治爆、禁种铲毒和跨区域警备合作等专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涉林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涉林案件。

(四)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运输、经营、加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危害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研究涉林违法犯罪活动规律,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破坏生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现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正确对待群众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规范集体林地林木流转,预防和减少林权纠纷。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六)加大基础建设力度。推动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林区警务站(室)等站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场所标准化、办公环境园林化、队伍管理制度化,基础工作信息化、依法办案规范化“五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森林公安派出所打造成维护稳定、查控犯罪、服务群众的坚实屏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要把深化平安林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与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

(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保山市“平安林区”建设专项经费支持平安林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平安林区”建设日常工作、项目建设、宣传工作等经费到位,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林业系统自身建设。林业系统要加强队伍管理,提升队伍素质,树立队伍形象,认真履行职。要强化内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完善监督机制,提升依法履职和拒腐防变能力。要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财务财产管理等各种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构建林业系统内部治安防控体系。

(四)建立健全平安林区建设宣传机制。充分运用主流媒体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林区建设。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成效和经验,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率。抓好平安林区建设示范引领工作注重树立培养先进典型,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奖惩。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行“乡镇级自查、县市区级评定、市级选优”的考核评价办法,由保山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并组织实施。1120日前,各乡镇、部门完成自查,按照腾冲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考核表进行自评同时将平安林区创建年终工作总结、自评结果报腾冲市平安林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1125日前,按保山市确定的年度推荐评选比例申报保山市创建先进单位。市平安林区创建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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