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可以选择访问: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龙陵县 昌宁县
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 页>>公开信息内容
信息公开检索
腾冲市“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索引号: 01526013-9-16_Z/2017-0711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腾冲市政府办 文    号: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腾冲市“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421

 


 

 

十三五时期是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实现振兴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克难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腾冲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新挑战,牢牢抓住新机遇,全面落实新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消防事业新发展、新进步,全力推进腾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美丽腾冲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引领未来五年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能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宣传贯彻好《规划》,监督实施好《规划》,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工作职能。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全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救援实力显著提升,有效维护了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333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690.777万元,受灾340626人,未发生一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死亡率为万分之1.6GDP火灾损失率为万分之0.0685,低于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1.5;农村火灾占火灾总数的68%,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及社会面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1十二五期间全市火灾基本情况

年  份

火灾起数

(起)

死亡人数

(人)

受伤人数

(人)

直接财产损失(万元)

“十二五”时期

2011

24

0

0

149.6122

2012

21

1

0

268.8415

2013

159

0

0

155.6881

2014

82

0

1

54.0889

2015

47

0

0

62.5470

合  计

333

1

1

690.7777

十一五时期

144

7

2

825.1503

同比十一五时期

231%

-600%

-100%

-16.28%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出台了《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了市、乡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议事协调作用,信息会商、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有效推行。坚持每年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定期进行考评、兑现奖惩,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更加健全。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消防经费投入逐年递增,新建消防站1个(腾冲和顺公安消防中队);配备了登高车和抢险救援车,新购置消防车3辆、个人防护和灭火救援等器材1000余件(套)。市政消火栓总量达到902个,建有率达9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首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6+1消防工作模式并在全省推广,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3个,在腾冲电视台开设消防专栏专版,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常态,群众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局面更加良好。新发展消防宣传志愿者45000余人,各行业开展宣传活动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积极开辟微博、微信等新兴宣传教育阵地,推送微博、微信消防常识4.4万余条,短信20余万条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73.2%,公民消防素质明显提高。

——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增强。“十二五”时期,全市共组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17支,其中一级队1支、二级队4支、普通队12支,配备消防车16辆,专兼职队员124人;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1支,配备各类消防战斗车辆4辆,招收专职队员12人;29个社区志愿消防队及220个行政村义务消防组织全部组建完成。依托消防部队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消防部队内部组建地震救援轻型搜救队1支、地震救援分队1支,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五年来,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613起,扑救火灾344起,完成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269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4650人,抢救财产价值1466余万元,“3·17”森林火灾“7·19”油罐车侧翻事故“8·10”芒棒地震“3·10”盈江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救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警力出动情况

年  份

火警

抢险救援

社会救助

合计出动

2011

33

17

10

60

2012

29

31

8

68

2013

67

45

19

131

2014

128

39

26

193

2015

87

53

21

161

合计

344

185

84

613

占比

56.11%

30.17%

13.70%

 

二、“十三五”时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

“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成绩显著,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变,公共消防基础、社会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仍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政府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乡镇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较为薄弱。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机制不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职责履行和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消防安全公民参与度有待提高“十三五”时期,腾冲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必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出更高要求。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缺口。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已成为制约市公共消防安全的瓶颈。各乡镇消防规划编制落实与社会经济发展还不同步,现有消防站布局不够合理、保护半径过大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尚未建成,战勤保障体系不完善,战备物资储存难以满足需求。市政消火栓覆盖率和完好率不高,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较为缺乏;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消防经费不足、防灭火保障措施薄弱等问题仍然存在。十三五期间,腾冲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提速,人口规模持续膨胀,与之相适应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地难等问题仍是必须面对的一大难题。

(三)火灾防控水平仍需提高。静态火灾隐患难以彻底消除、动态火灾隐患难以有效控制的被动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比较突出。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建筑等场所消防管理标准滞后于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安全管理。进入十三五时期,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腾冲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面向东南亚、南亚出口加工基地建设进程加快,加之市内工业园区蓬勃发展,人流、物流、财富高度集中,油、气、电的生产、存储、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难度激增,城乡一体化、产业聚集化导致的区域性、结构性消防安全矛盾极有可能在短期内集中爆发,未来一段时期将呈现出消防安全风险升级、火灾隐患陡然增加的局面。

(四)车辆装备建设亟待加强。消防法赋予了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的新职能,但从目前消防部队的车辆装备和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备情况来看,大部分为普通水罐消防车和常规灭火救援器材,还缺乏有效应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仓储物流仓库、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和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建筑倒塌、地震、水灾、洪涝等灾害事故的特种车辆特种防护装备和特种抢险救援器材。同时,受分级财政保障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在采购消防装备时难以做到系统规划,存在产地、规格、型号上的差异,给装备培训、管理、维护、维修和作战使用带来极大不便,特别是在实施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时,执勤中队之间的装备很难在功能、用途上形成互补产生合力,影响了装备效能的最大发挥。

(五)消防专业力量不足依然凸显。市现役消防力量仅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零一三,低于全国万分之零点九和全省万分之零点八的平均水平,现有的消防警力已远远不适应繁重的消防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虽然通过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消防协警的方式,效缓解了基层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但由于这支队伍建设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撑、制度落实和经费保障,稳定性差,难以形成有效的战斗力,消防专业力量不足仍然是严重制约腾冲市消防工作良性发展的瓶颈问题。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理念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跨越发展的公共消防安全能力和水平,为腾冲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腾冲新篇章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最高位置,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需求,坚决打击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消防违法行为,紧盯影响和制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消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体。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落实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顺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强化党政领导责任,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形成政府、社会双轮驱动消防的良好格局。

(三)坚持法治消防,依法治患。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消防工作;加强消防执法和法律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事业走上法制化轨道。

(四)坚持统筹协调,同步发展主动服务、保障全市战略大局,围绕中心谋划、推动消防工作,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增强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城乡公共消防安全环境。

(五)坚持科技强消,资源共享。大力开展消防科研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整合警地资源,依靠科技进步、资源共享不断提高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同步协调发展,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基本符合市情实际需要,覆盖城乡的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有效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逐步达标,消防安全治理创新发展,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控制指标

火灾总体保持平稳,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2‰以内,不发生死亡10以上的火灾,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三)建设目标

——火灾预防能力建设目标。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责任制体系;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有序,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设施合格率稳步上升;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城乡消防环境明显改善。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目标。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率与审批率达100%,与城镇总体规划同步修编消防专项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总体水平得到提高,城市建成区、合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100%,商业区、工业区以及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消防装备建设目标。消防队(站)车辆器材装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满足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常规需求,不断调整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实现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比例分别达到40%20%25%15%左右。

——消防力量建设目标。100%的公安(边防)派出所组建消防警组,并全面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业务。专职消防队伍身份地位、工作待遇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得到改善,新增专职消防员26人,消防文员5人,到十三五末全市专职消防员稳定在30人以上,基本满足本地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需要。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着力提高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消防经费保障体系建设目标。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标准配套、管理规范、投入高效的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机制;随财力增长,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及中央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党委政府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消防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考评和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约谈问责、失职追责、责任倒查机制,并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督查督办、信息共享、函告警示等工作力度。

(二)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责任,在行业单位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十三五末,全市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文物古建筑、古镇、传统村落、连琐企业、集团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9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达标。

(三)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要自觉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建立单位、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6+1措施,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等单位、场所,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十三五末,全市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全部建立消防联防协助组织。

专栏1: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时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消防设施建设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保证消防经费足额划拨。

规划部门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保证消防设施与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抽查不合格的应停止施工。

通信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设火警专线,建立消防指挥中心与消防站、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调度专线保证通信畅通。

教育、人社、安监部门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广部门应进行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义务宣传教育。

市场监管、卫计、旅游发展、民政、农业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政府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自查和治理依法督促所属单位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二、加强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按照堵住源头、重点整治、城乡一体、科技应用、中介服务的目标要求,全力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不断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深化法治消防建设。完善地方消防法规体系,结合新《消防法》修订和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市情的政府规章,作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补充。重点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文物古建筑及古镇消防管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等政府规章,确保消防法规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五)强化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城市、建制镇的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范畴。结合村庄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同步规划消防内容。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健全完善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考评机制,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能保障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促进规划有效落实。强化消防规划实施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城乡消防规划以及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专栏2:腾冲市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

2017年,全国重点镇100%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修编)工作,60%的一般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2018年,全市一般建制镇100%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结合总体规划完成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专栏3: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规划职责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牵头组织消防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对违反城乡消防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

发展改革部门应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财政部门应将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经费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并在城市维护费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安排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时,依据城乡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实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城乡消防规划,提出消防站、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装备器材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配备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六)加强城乡消防供水设施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市政消防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机制,发展改革、规划、住建、供水和公安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加强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建设,确保市政消防供水系统与市政给水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与使用,切实保障消防供水能力。实施市政消防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在城市新区、园区、成片开发区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确保不欠新账。加快无供水管网市政道路的改造,按要求增配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提高供水管网通达率和市政消栓覆盖率。老城区要结合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统筹解决管网压力不足、市政消火栓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的问题,提高市政供水可靠性。加强天然水源建设,在城市内部及周边的河道、湖泊及池塘等天然水源,建设消防取水口及可靠的取水设施,保证消防取水的可靠性。农村地区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内容,有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庄同步建设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庄,设置消防水池或改造池塘、水渠等水源,切实提高缺水地区应对火灾的能力。

专栏4:市政消防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开展消防水源普查,统筹推进消防水源建设,尽快形成以城市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为主,自然与人工水源为辅的消防供水体系。

实施市政管网通达工程,同步建设城市新区、园区、成片开发区的新建道路市政管网,补建无供水管网市政道路的市政管网。

整合住建、城市管理、水务、自来水等单位的资源,建立市政消火栓数据库,实现市政消防供水职能化管理。

实施市政消火栓补建计划,2017年以前全市补建市政消火栓93个,完成市政消火栓补建任务;无供水管网的市政道路,与城市道路改造一并补齐市政消火栓;到2020年,市政消防栓实现零欠账,保证消防用水达标。

(七)推进基层消防组织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实体化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履行日常消防管理职责。进一步健全规范乡镇消防工作站、驻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消防组织,将村(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一体化管理,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有效解决消防工作末端落实缺失问题。全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 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防控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5基层消防组织建设任务

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2016年,50%以上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2017年,80%以上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2018年,10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2020年,实现市、乡、村(社区)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覆盖,100%的村(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

建设微型消防站,2016年,50%的重点单位、100%的社区、30%的行政村建成微型消防站,其它重点单位和80%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2017年,所有重点单位、80%的行政村建成微型消防站,所有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2018年,所有行政村建成微型消防站。

(八)深化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继续巩固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成果,100%的基层公安派出所按标准组建派出所消防警组。按照城市(县城镇)每500个消防列管单位(场所)、建制乡(镇)每200个消防列管单位(场所)1名协警的标准配置消防协警,强化协警经费保障,十三五末全市派出所消防协警总人数稳定18人以上,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加强派出所消防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深入建设派出所消防工作信息平台,推动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工作考核、等级评定内容,切实强化乡、村(社区)、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

专栏6: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任务

●2016年,100%的公安派出所(含边防派出所)按标准组建消防警组,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协警人数达到18人,社会单位、场所信息采集达2.7万家。

●2017年,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人员经培训全面持证上岗。

●2020年底,全市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

(九)培育社会消防服务组织。鼓励、支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消防社会治理,依法有序引导其入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2号),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消防检测评价、消防维护管理、火灾事故协查、社会宣传教育等消防服务。促进消防技术服务的健康发展,完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自律体系,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良行为公示、信用积分制度。促进消防公益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消防公益事业,定期举办“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奖励全市消防公益事业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加强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消防法制改革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职能,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十)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完善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落实消防安全监管措施,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关。建立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制度,坚决防止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进入市场或投入使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公共场所,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卫、文广等部门不得批准其开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商务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强消防风险防范,建立火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按照什么隐患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隐患,哪里隐患严重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分类、分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采取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媒体集中曝光、部门联合执法、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对影响公共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稳定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推动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治理,2020年,全市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总结大型活动消防安保经验,创新大型活动火灾防控、现场保卫等工作措施,提高重大节事、展会论坛消防安全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专栏7腾冲市十三五期间消防隐患整治重点

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等区域性隐患和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火灾高发单位的消防安全整治。

开展古镇、文物古建筑、传统村落、连片村寨消防安全达标建设,按照一城一策、一镇一案、一村一计标准要求,2017年,所有省级文物单位和50%的连片村寨消防建设达标;2020年,所有文物单位和连片村寨消防建设达标。

(十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改进传统火灾防控手段,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精准防控,形成风险评估主导的火灾防控和社会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建立保险与消防安全水平挂钩机制,引入社会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灾后救济,改进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形成事前预防、风险控制、损失补偿、促进管理四位一体的火灾保险模式。紧密结合腾冲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将消防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信、住建、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互通互认机制,推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与单位(个人)信用挂钩,在项目审批、市场监管、招标投标、贷款、理赔等活动中作为参考依据,促进单位(个人)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专栏8:消防安全治理创新重点

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风险评估,各乡镇适时开展文物古建筑、连片村寨和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专项风险评估,引导社会单位开展自我评估。

探索建立事前预防、风险控制、损失补偿、促进管理四位一体的火灾保险模式。

将消防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信、住建、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互通互认机制,推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与单位(个人)信用挂钩,在项目审批、市场监管、招标投标、贷款、理赔等活动中作为参考依据。

(十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号),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的力度,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专栏9: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主要任务

(一)消防宣传进机关

1.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至少有1名经过培训的专兼任教师,提高参训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水平。

2.机关干部普遍掌握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以下简称一懂三会)知识。

(二)消防宣传进学校

1.中小学、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落实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的要求,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和师生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结合当地实际开设消防安全校本课程。2016年,4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三落实2018年前,100%的中小学校实现三落实

2.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灭火实操、阅读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三)消防宣传进社区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内容。

2.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

3.辖区医院、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四)消防宣传进企业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消防工作责任考评内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企业员工普遍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2.交通企业利用机场、车站的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阅报栏、提示卡和交通工具内的广播、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在电影、电视开映(机)时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五)消防宣传进农村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内容;对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消防培训,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村成立志愿消防宣传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依托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有条件的建立消防安全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在主要道路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设置警示性标语。

3.古村寨、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设立消防安全标志,提示村民和游客注意防火安全;村民集体活动场所设置宣传栏或警示牌;定期组织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

4.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

(六)消防宣传进家庭

1.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乡规民约等创建内容,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

2.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有条件的地区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七)消防宣传进网站

1.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消防频道或专题,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发布当地火灾信息,报道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动态,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曝光火灾隐患。

2.政府官方微博、微信账号根据火灾特点,及时发布消防工作动态、季节性消防安全常识,开展消防公益广告展播。

3.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常识。

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中小学、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师生参加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不断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专栏10:全民消防宣传工程

中小学实施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消防教育工程,2016年,4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三落实2018年前,100%的中小学校实现三落实

高校、高中落实四个一计划,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灭火实操、阅读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加快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消防主题公园,在社区、农村广泛建设消防宣传专栏。

加快推进消防安全培训社会化,探索政府购买消防安全培训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机制,推动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内容和财政保障范围。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鼓励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等开设消防专业课程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社会消防管理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有效整合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社会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网络,不断提升消防应急救援水平。

(十四)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网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继续完善市、乡、村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常性组织各类队伍开展培训和联合演练,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的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指挥机制建设,消防部队内部实行灭火救援指挥长制度,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明确各联动单位的职责、任务分工及参与火灾扑救的指挥调度程序和管理权限。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明确应急救援联动单位的职责任务、响应联动和通信联络,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拉动演练,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能力。

(十五)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深入贯彻《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4号),着力解决专职消防队机构编制、人员身份、待遇保障等问题,逐步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将骨干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规范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的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执勤执法、奖励待遇等工作,确保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按照应建尽建、按标建队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消防(队)站建设进度、执勤需求、用工模式等相匹配的编制增配机制。加快推进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专栏11: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2016年,100%的全国重点镇专职消防站达到一级标准,100%的省特色镇、历史文化名镇、20%的一般建制镇专职消防站达到二级标准。2017年,40%的一般建制镇专职消防站达到二级标准。2018年,60%的一般建制镇专职消防站达到二级标准。2019年,80%的一般建制镇专职消防站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100%的一般建制镇专职消防站达到二级标准。

扩建政府专职消防队52支,招收专职消防员77人,消防文员20人,十三五末,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总数达到65支(其中一级队6支,二级队59支)、专职消防员稳定在530人以上、消防文员稳定在50人以上。

(十六)推进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继续巩固和完善地震救援分队和地震救援轻型搜救队建设成果,加大装备建设力度,提升队伍处置各种自然灾害的实战能力;结合中缅油气管道穿境而过,石油化工单位不断兴起的实际,积极加大石油化工灾害事故处置轻型编队建设,科学配备泡沫供液车、暴风雪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泡沫钩管等石油化工处置专业车辆及器材装备;结合辖区交通事故较多的灾害特点,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专业救援队建设,配齐人员,配齐装备,加大训练力度,提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性;突出供水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大型城市供水车辆,依托特勤中队组建供水分队,各普通中队组建供水班组,建成辐射全市的消防供水保障体系,确保建成专业精干、机动性强、综合效益高的应急救援力量网络,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十七)提升应急救援实战化水平。要立足应急救援实战需要,推动灭火与综合应急救援社会化培训,推行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模式。广泛开展力量集结、战斗编成、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安全防护等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和培训,突出抓好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建筑物坍塌救援、地震救援、地质灾害救援等专业训练,复杂环境下适应性训练、实战性演练和跨区域联合演习,不断提高训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十八)提升消防信息化水平。改造升级应急联动专网,扩展指挥中心功能,优化网络架构,建立公安消防内部上下贯通的一体化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指挥系统,积极推动将网络延伸至政府专职消防队。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完善卫星通信网、短波通信网、数字集群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及数据存储与备份系统等建设,配备现场指挥部模块化通信装备实现灾害现场立体拍摄和可视化指挥。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建设市级消防云数据中心,实现消防云办公云监管和灭火救援云指挥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利用公安视频图像、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数据库等资源,开展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升防火防控、灭火应急救援科技化程度。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模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实施全时段监管。

专栏12消防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市级消防云数据中心,实现消防云办公云监管和灭火救援云指挥

建立智能化的火灾预警监控平台,实现单位监管动态管理、火灾隐患预警报告、消防设施动态管理、灭火救援信息网上推送

建立消防指挥智慧系统,实现灭火救援辅助决策和火场指挥智能化

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五、加强消防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领导有力、基础设施完备、技术装备精良、消防队伍强大的总体要求,确保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到位,加速推进与腾冲经济建设相适应的消防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十九)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完善消防经费投入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十三五期间,消防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4300号)、《云南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12295号)文件要求,建立消防高危行业补助制度,将消防业务经费、营房车辆器材装备及损耗经费、消防信息化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及维持经费、公共消防设施保障经费、消防员意外伤亡保险、特殊岗位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确保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十)加强消防站点建设。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公共消防安全需求,科学制定消防队建设规划,按照数量相宜、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原则,在加快建站步伐、消除历史欠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优化站点布局和提高建站质量,因地制宜建设规模适当的小型消防站,进一步完善特勤站为重点、标准型消防站为中心、小型消防站为补充的消防队网络。积极探索单编中队与混编中队相结合的建队模式,切实缓解消防现役警力不足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2个消防队站(其中特勤站1个、普通站1个)。紧紧抓住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有利条件,发挥猴桥口岸优势,建设腾冲猴桥消防站,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国门特色消防队站。

专栏13:腾冲市十三五时期消防队站建设项目

新建2个公安消防队站(腾冲市公安消防大队,腾冲猴桥中队)。

(二十一)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坚持立足实战、注重质量、提高效能、强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加快实现灭火救援装备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注重消防装备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发展,保障和促进灭火救援核心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使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处置本地主要灾害事故需求相适应。优化车辆配备结构,坚持功能齐全、性能优良、结构合理、实用高效的建设发展目标,逐步优化车辆配备结构,新购车辆性能全部达到新颁技术标准要求。完成工程机械和战勤保障车辆配备任务,加强重型水罐消防车、大功率泡沫消防车、举高类消防车、专勤消防车辆等配备。严格装备配备标准,在确保各类装备配备全面达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11项个人常规防护装备、32项特种防护装备、9大类抢险救援装备的更新换代。完成保障物资储备任务,已建和新建消防中队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配备,加强部分器材装备的更新。加强特种装备建设,针对辖区特点,按照特殊场所、特殊领域救援需要,完善水域、山岳、公路隧道救助所需的个人防护、救助、照明、排烟、运输等装备和器材配备。

专栏14:腾冲市十三五时期车辆装备重点建设项目

购置更新消防车11辆。其中,更新到期报废消防车3辆,新建1个消防站购置消防车5辆,新购腾冲中队车辆3辆。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辖区事故灾害特点,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配备,加强部分器材装备的更新。

(二十二)加强消防战勤保障建设。立足物资仓储、应急运输、油料供给、卫勤保障、技术服务5大类功能,深入推进体系完备、指挥顺畅、反应快速、保障高效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警地资源深度融合,建立多元化服务和社会化联动的运行管理模式,立足有效处置大型灾害事故,进一步健全消防战勤保障工作机制。

 

第四章    实施责任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把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评、政绩考核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会议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专题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加强本地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出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经费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切实增加对消防工作的经费投入,使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逐步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确保全市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建立消防高危行业补助制度,将消防官兵、专职消防员的生活补贴、执勤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营房基础设施建设、训练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经费,改善消防官兵尤其是一线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拓宽消防资金的社会供给渠道,接受社会资助和捐赠,鼓励社会公益兴办消防事业。

三、责任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准确认定火灾原因和灾害成因,严厉追究火灾事故责任。对达到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立案标准的,依法侦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跟踪督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来推动,定期邀请人大、政协等团体开展消防工作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提案。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把规划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作为每年消防工作部署的依据,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考核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评。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每年检查1次规划实施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及规划落实情况。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完善评价机制,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切实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网站地图  |  在线投稿  |  联系我们  |  投稿信箱:tcxfxx@126.com

主办: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营维护:腾冲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保山铭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滇ICP备13002118号  滇公网安备 53052202000111号